四川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将县域医共体建设作为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在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全面推开县域医共体建设,今年底前,85%的县达到国家紧密型标准。
《实施方案》提出,健全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推进资源集约整合,设置县域医共体党务行政、医疗管理等“十大管理中心”。实行编制与岗位统一管理,核定编制优先保障县域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的用人需求,动态优化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实行人员统一使用,通过县聘乡用、乡聘村用等方式有序双向互派。实行运营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合理控制成本。推进服务互通共享,2026年底前,所有县基本建成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资源共享中心。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内部考核机制,今年底前,所有县出台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深化城乡医疗卫生融合。推进乡村一体发展,2027年底前,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全部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点,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城乡联动机制,建立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帮扶机制,城市公立三级医院每年至少派出3名专家驻守县域医共体进行帮扶指导,县级医院向乡镇(街道)派驻临床、管理人才。
《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建设。强化服务同质化管理,统一建立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等标准。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和流程。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中药制剂中心、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和共享中药房。提升重大疫情应对和医疗应急能力,力争2026年底前所有县基本建成胸痛、卒中、创伤等急诊急救中心。加强医防协同融合服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业务协同和评估评价。
《实施方案》提出,激活县域医共体发展动能。加大政府投入保障,新增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向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倾斜。完善薪酬管理政策,重点向工作任务较重、条件相对艰苦的岗位倾斜。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对适宜基层开展的各种常见病、多发病,逐步实现医保基金支付标准在县域内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付”。加强医保政策协同,各地实施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要统筹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数字化县域医共体,依托信息化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
编辑:王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