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红十字会:“困难家庭儿童重特大疾病救助金”申请将结束

2024-10-14 19:09  来源: 红星新闻网  

红星新闻网10月14日讯 近日,成都市红十字会发布消息:为持续做好关爱困难家庭儿童重特大疾病援助工作,特别设立的“困难家庭儿童重特大疾病关爱援助项目”第六批申报工作将于10月21日截止,请符合条件家庭及时关注。

据了解,申报援助对象是指具有成都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0-18周岁(含18周岁),且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3类患儿均可申请;符合如下条件的患儿监护人,可在成都市红十字会官网或“博爱成都”微信公众号“服务指南”中下载申请表递交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市)县红十字会,经逐级评审通过,由成都市红十字会及时拨付关爱援助金。

一、援助对象

(一)一类援助对象:

1.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特大疾病患儿;

2.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中的重特大疾病患儿;

3.困境儿童(政府集中管理机构中的儿童除外)中重特大疾病患儿。

(二)二类援助对象:

暂不符合低保等政府救助政策,但确有困难的大病患儿。

二、病种范围

(一)重特大疾病,包括下列疾病:

1.血液系统疾病(限白血病、血友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先天性心脏病;

3.恶性肿瘤;

4.尿毒症;

5.脑瘫;

6.重症肺炎;

7.肾、骨髓、心、肝、肺以及干细胞等重大器官移植。

(二)罕见病(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公布的罕见病目录为准);

(三)其他一次性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并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病种。

三、申报条件

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符合关爱援助对象范围的患儿在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住院、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以及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费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等报销以及政府医疗救助费用后,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金额的(其中:一类关爱援助对象为0.5万元,二类关爱援助对象为1万元);已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儿童大病项目的白血病和先心病患儿将不再重复申报救助。(李东海)

编辑:王宋玲